要命真相!停职医生控诉:婚检艾滋阳性告知不告知教错,怎么办?
2025年的6月份,湖北的一个妇幼医院,一位停职的医生,他手里拽着卫健委的停职通知书,手指间掐进了掌心。
现在在婚检台上躺着,不是患者,好像是一个定时炸弹一样的。
当检测仪跳出“HIV阳性”红字, 医生就要面临两难的一个选择,告知伴侣,,就说他侵犯隐私权,保持沉默,他又成了病毒传播的帮凶。
医生也是拿出了两个案例:
一个是女方感染了HIV阳性,但是女方是要求不得告诉男方,但是在南方之后被感染了,又去卫健委去投诉医生被停止了。
另一个案例是医生检查出了女方感染了艾滋病,医生是告诉了男方,导致了这个婚事告吹了,女方也去投诉了,但是医生又被停职了。
作为一个医生到底应该怎么办呢?似乎怎么做都有要被停职的风险!
以前是有一种检测方式,就是先混管进行一个检测,如果都是阴性的话,那么皆大欢喜。
如果是出现了阳性的一个情况,那么就先通报两个人结果,然后再安排分开进行一个复检。
其实这里面有一个比较让大家困惑的问题,那就是查出来了HIV阳性,为什么还要做保密呢?那查的目的到底是为什么呢?
检测出来又不告诉对方,这算不算是在恶意的传播呢?你说如果是一些胃病或者其他的没有传播的就算了,这种传播疾病不干。对方那检查的意义是什么呢?
按规定来讲,如果是传染病的话是要告知对方的,我们过度的去强调个人的隐私,但是很少考虑到公共的利益,这种行为是错误的。
对医生来讲,不管结果如何,告不告诉对方都会带来的风险,那么这样的一个风险需要如何才能避免呢?
你是支持婚检查出HIV阳性告知对方呢?还是支持隐私权呢?对于这个事情你有什么看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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